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外墙整修工程(第二次)已由驻渝某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驻渝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驻渝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2.2 项目编号:2024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某部两栋建筑单体外立面进行翻新,包括真石漆墙面、外墙文化砖、部分门窗更换等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3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包含的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7 标段划分(如有):不划分
2.8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为非外资企业(含港澳台);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将会受到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本项目招标人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招标人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主管部门罚款降级吊销资质。
(1)在军队采购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采购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采购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采购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的,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示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