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北苑公寓、东直门公寓网络服务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北苑公寓、东直门公寓网络服务项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北苑公寓、东直门公寓网络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为北苑公寓部1-7层共96间(含一层北大厅),地下室B2、B3共15间,东直门1间,预估合计112间,提供网络服务。后续若新增网络服务需求,按照所报单价据实结算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北苑公寓、东直门公寓网络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止,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含税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网络服务类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原件备查)和2)服务完成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盖章页、合同金额(合同含税金额5万元及以上)、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网络服务类)、服务完工证明材料(合同甲方盖章或签字的合格验收证明,或合同签订期内含税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付款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诉任意一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应答将被拒绝:1)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应答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应答人进行处理的;2)应答人或应答人本次询价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询价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应答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4)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应答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应答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应答人与本询价项目其他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应答人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9)应答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1.信誉承诺函。2.上述4)、5)、6)项的网站查询截图。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