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平昌县小型水库养护及灌区整治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1923-04-01-201528】FGQB-0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平州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平州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1923-04-01-201528】FGQB-01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巴中市平昌县小型水库养护及灌区整治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平昌县云台镇、三十二梁镇、邱家镇、元山镇、岩口镇、同州街道、驷马镇、泥龙镇、兰草镇、金宝街道、江口街道、笔山镇、板庙镇。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104座小型水库防护、连接道路硬化、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田流失防治、1.88万亩的坡耕地综合整治等,购买水位监测设备、水体整治设备、养殖设施设备各104台。
2.5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监理服务工作,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类或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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