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2025至2027年清关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接受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拟代为外委实施本项目,现公开发布询价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以下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 声明
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采购人实施本项目询价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价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2、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1)三门核电进出口物项的清关、商检,包括永久和临时性进出口,以及退运、返修、无代价抵偿等特殊进出口,以及外国人员携带的仪器和设备等出入境的通关及商检工作;2)三门核电进口物项免税证明申报代理录入,并将材料提交海关;3)三门核电公用型保税仓库核注清单申报、货物进出口报关事项;4)三门核电进口设备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办理;5)三门核电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清关代理商须具备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