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DSZH标三分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四川路桥,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DSZH标三分部作为该批次(安全物资)采购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1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DSZH标三分部施工项目于2023年2月20日中标,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标金额50103.84万元,合同工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4.2.1安全物资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响应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下午18点。报名
6.竞谈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