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承建南昌红谷滩中心区、凤凰洲加密支路路网工程BT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所需沥青砼、混凝土、砂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及凤凰洲,本项目包含的道路有规划A路、规划B路、规划B1路、规划B2路、规划B3路、规划B4路、规划B5路、规划B6路、规划B8路、规划J路、规划SA路、规划SB路、规划SC路、规划HB路、中江国际区间路、凤凰洲规划D路、规划C路、规划F路,共18条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强弱电管道、交通设施配套、路灯照明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本项目建安费投资约8600万元,总工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ZTSDSCWZ-2024-078-H NT |
预拌混凝土 |
C20 |
m³ |
1583 |
|
预拌混凝土 |
C25 |
m³ |
486 |
||
预拌混凝土 |
C30 |
m³ |
1332 |
||
透水混凝土 |
C20 |
m³ |
821 |
||
透水混凝土 |
C30 |
m³ |
443 |
||
ZTSDSCWZ-2024-078-L QT |
沥青砼 |
4cm厚AC-13SBS |
m³ |
950 |
|
沥青砼 |
6cm 厚AC-20SBS |
m³ |
1200 |
||
ZTSDSCWZ-2024-078-S SL |
河砂 |
中粗 |
m³ |
13349 |
|
水泥稳定碎石 |
m3 |
5584 |
|||
级配碎石 |
14806 |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本批物资使用(供货周期)至2025年6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砼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经销商。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需提供最新一年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至少两种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及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的采购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不推荐或禁止使用及不合格的供货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货商;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货商,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2砂石料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
生产企业、经销商。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需求,产品符合招标方技术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
间不足两年需提供最新一年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至少一种规格物资的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
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3混凝土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
生产企业、经销商。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
间不足两年需提供最新一年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至少两种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或通过国家资质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可明确
提供成品报告的具体标号)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
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4年 11月 28日 17时 00分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