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项目六分部项
目经理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工程
2.2 招标内容:起重沉桩机械租赁
2.3 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
成立年限≥1年;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3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限制交易期内、上海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
罚期的供应商;
3.1.4 投标人税务要求: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11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