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市政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阎良区市政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阎良区市政提升改造项目经理部工程(1)人民东路: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2)教育巷:外立面改造、运动场地铺装及绿化、围墙、换热站改造工程;( 3)科研巷:沿街外立面改造、道路铺装、绿化及体育设施安装、围墙拆除及新建,全段道路改造工程:(4)天路:倚中路至人民路段两侧商铺外立面改造工程:(5)公园北街: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道路拆除及铺装等改造内容:(6)研飞巷:道路铺装、绿化、运动公园改造提升。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6日。
3.2招标内容
主要材料,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近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少1份,每份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商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1-2023年(任意1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送检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材料的制造商、代理商。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任意1年)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一份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前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