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03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LC
项目名称: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
标包1(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标包1 |
货物 |
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_标包1 |
1套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 |
200000.00 |
200000.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3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3.5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
3.6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准】字;所投产品不纳入医疗器械的提供药监局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