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肇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高标准农田   标准农田   肇州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肇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农发【2024】3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财政配套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肇州县农田科技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州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二井镇民乐村、富强村,兴城镇复兴村、福利村,托古乡宜林村、富海村、长德村。

2.3建设规模:建设任务10万亩,其中新建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76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二井镇民乐村、托古乡宜林村;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

第二标段:兴城镇复兴村、兴城镇福利村;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第三标段:二井镇富强村、托古乡富海村、托古乡长德村;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8457790.2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完成了相关资质更换了,则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3.3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上述人员须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述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未被列入犯行贿罪的情形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只可就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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