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麟游县青莲山自然灾害综合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811.43元
采购需求: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麟游县青莲山自然灾害综合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
标包1(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麟游县青莲山自然灾害综合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01811.43元
标包1最高限价:201811.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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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麟游县青莲山自然灾害综合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_标包1 | 28613.00 (平方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811.43 | 201811.43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麟游县青莲山自然灾害综合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包1(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麟游县青莲山自然灾害综合避难场所提升改造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书》;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