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依据区公司局容局貌整治及房产盘活工作目标计划,为了有效落实好区公司工作要求、为员工办实事、提升企业形象,本次申请对达旗分公司、上湾分公司、前旗分公司上海庙支局等其它零星区域实施修理维护工作。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修理维护施工服务。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1.3 预算金额:403400.00元(不含税,含安全生产费)。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名。
1.6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完工。
1.8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9 实施地域:鄂尔多斯市。
1.10 最高应答限价: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本项目提取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作为安全生产费,此安全生产费不打折。扣除安全生产费其余部分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设置折扣率最高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折扣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4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5 人员配备要求
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8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具体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还需承诺不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人员5名,其中包含1名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的施工人员。
注:团队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员为专职,其他岗位人员可以复用;①提供人员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岗位名称)、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团队人员含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员工。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以及第三方人力公司代管人员;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公司名称及人员身份信息且具有社会保障管理相关部门盖章)。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且不超过复审时间,如超出复审时间需提供复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则不作为有效证件。项目经理还提供不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②项目经理提供的证明材料还需注意以下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参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证书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2.6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同类项目(办公或营业场所的新建、装修、改造类)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不少于1份,且单项业绩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不少于40万元。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署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 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0 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25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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