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08月0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厂、老河口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襄阳制造基地所需的工业气体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 公司概况与招标内容
3.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2013年9月注册成立,企业前身为铁道兵第一师修理营。总部设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航空航天工业园中航大道22号,注册资本4.3亿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业示范企业,湖北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获湖北省第四批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国家级、湖北省级及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荣誉称号。作为中国铁建桥梁钢结构新产业发展板块第一批重点扶持单位和投资项目钢结构制安必采单位、中国钢结构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湖北省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单位。汉江重工是中铁十一局集团钢结构产业板块发展核心单位及钢结构技术分中心。拥有A级桥式、门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A级门座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GB1级燃气管道安装、GB2级热力管道安装、GC2级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制造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以及货物、技术进出口等资质。设有钢结构研究所和焊接实验室,可立足客户需求,从图纸深化设计、生产制造、安装等方面提供一体化服务。
3.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集中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业主单位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及消防产品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4.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供货商;
4.3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制造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21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具有2021年—2023年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
4.5供货业绩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2022年-202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三份襄阳市大型企业供货业绩资料,并附供货合同扫描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附供货合同扫描件;
4.6履约信用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4.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9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4.10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3日 10 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10时 0 0 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