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CZ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管道安装劳务分包项目(二包)
3.预算金额:二包40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 2 包):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管道安装劳务分包项目(一包)金武路-金坛大道-茅山旅游大道以北 |
1 |
控制折扣率80% |
详见采购需求 |
02 |
2024年度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管道安装劳务分包项目(二包)金武路-金坛大道-茅山旅游大道以南 |
1 |
控制折扣率80%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1)投标单位可对本次采购项目中的一个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限中一个包。二个包同时评审,按包一、包二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出现2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单位时,按项目包号顺序确定中标包,其他包的中标候选资格自动失效,由该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一包中标人出现其它情况,其它包评标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项目为固定折扣报价,各投标人需填报控制单价的折扣率(保留2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为8折,则在“投标折扣率”一栏中填报80即可;
6.合同履行期限:到达合同金额400万元(结算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两者以先达到项为合同有效期届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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