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20
2.项目名称:来安县人民医院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采购
3.采购方式:磋商
4.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5.最高限价:8.5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个/套) |
最高限价/控制价(万元) |
免费质保期 |
1 |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
1 |
8.5 |
3年 |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采购医用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保险、检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并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以下(1)或(2)资质:
(1)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9 日 14 点 30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