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3】2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租赁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依托已建的大安灌区工程,将工程周边盐碱荒地、中低产田等耕地后备资源发展成为水田灌区,为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积累经验,增加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沟渠工程、防护工程、渠系建筑物。沟渠工程:引水干渠1条(小西米干渠),长度16.78km;支渠5条,长26.61km,干沟2条,长22.50km,支沟8条,长33.14km;上述沟渠共计99.03km。防护工程:小西米泡作为承泄区之一,对其北侧公路段进行防护,防护长度3.99km。渠系建筑物:共布置148座,其中:泵站3座、水闸18座、桥梁14座、涵洞105座、倒虹吸7座、渡槽1座。根据《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规定,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期为26个月。合同金额73020.71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2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2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9日8时至2024年7月3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8日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