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省本级某部绿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绿化   绿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绿化工程(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建设经费、标准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苗木种植、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高安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控制价:2201268.19(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养护期为2年。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招标项目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1.1资质条件: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4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园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1.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7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或者市政工程(含绿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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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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