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忠县金鸡水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忠发改审批〔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金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忠县金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鸡镇文桂社区、桂林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生态治理工程。包括生态隔离带建设:林相改造20.2604公顷,包括割除次生灌木、清除低效林、杂物清除面积7.5560公顷,种植乔木12090株、种植灌木36269株;人居环境整治51处,包括新建几种处置化粪池88座、新建垃圾集中收集点22处、240L分类垃圾桶488个。
(二)河沟整治工程:包括入库河沟治理1.5千米,其中治理I型550米、II型950米;新修沉砂池2座;新建巡检步道2135米。
(三)道路等其他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2790平方米,雨水排水沟1748米,雨水管网268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59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详见忠县金鸡水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等。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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