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双制式霍普金森拉杆材料动态力学试验机(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YJ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双制式霍普金森拉杆材料动态力学试验机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自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 |
河南省洛阳市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145万元 ;
※3.最高限价: 145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四)近1年(截止开标时间)以来任意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状况,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
申领时间:2024年 6 月 25 日至 7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