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制氧机采购
3.预算金额:250万元;
4.最高限价:250万元;
5.采购需求:制氧机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的服务,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含GC2))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生产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含GC2))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