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尤溪县城乡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7 交通   设计   综合交通枢纽  
一、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尤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JSHC(SM)Z24004、尤溪县城乡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4年6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尤溪县城乡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497300元(含税包干)

4、招标范围和内容:

4.1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

4.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235.3㎡,总建筑面积17100㎡(包括:地下建筑面积600㎡,地上建筑面积16500㎡),其中:在三奎新城新建1栋7层交通枢纽服务综合大楼,建设交运服务及设备用房2900㎡、公交站配套用房700㎡、交通枢纽综合指挥中心8900㎡及地下室设备用房600㎡;在西城镇光林村新建1栋4层交通枢纽服务综合大楼,建设交运服务及设备用房1000㎡、公交站配套用房300㎡、交通枢纽综合指挥中心2700㎡。配套场平工程、室外管网、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围墙附属工程以及智能充电桩、标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交通设施、配套设备和附属设施等工程。

4.3投资总额:人民币约9249.57万元。

4.3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4.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主要设计内容:2栋交通枢纽服务综合大楼、配套场平工程、室外管网、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围墙附属工程以及智能充电桩、标识系统、智慧停车系统、交通设施、配套设备和附属设施等工程。

4.5设计周期:30天(方案10天、初设概算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具备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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