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招标人为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物业服务单位,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位于柳州市鹿寨县兴鹿路,四至范围:东至: 桂园路;西至:园丁路;南临:发展路 ;北至: 兴鹿路 。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住宅项目。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263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09997.06平方米。1、计容总建筑面积254022.9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4093.81平方米,商业配套建筑面积 9537.99平方米(商业9537.99平方米,居委会社区用房132.76平方米,公厕33.15平方米,消控室65.65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9.60平方米)。2、不计容建筑面积55974.1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55974.10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户数1508户。
本项目建筑密度为19.17 %;容积率 2.00 ;绿地率为27.15%。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23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09个,地下停车位172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3404 个(以上停车位以实际提供为准。)
三、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 2018 年 11 月开工建设。整个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四、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等用房:
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190 平方米,位于 11 (幢) / (座) 2单元 架空 层 / 室;
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位于 1 (幢) / (座) / 单元 1 层 / 室。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 无 平方米;座落位置: 无 。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工程质量保证金: 按该栋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3%提取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交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5万平方米(含)以上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经验,无重大投诉及不良记录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出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注册地非柳州的投标人已在柳州成立分公司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须在柳州开出。出具证明的时间为报名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3、市外投标人采用本地化服务,须承诺如中标后在柳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设立法人分支机构;中标后一个月内不在柳注册法人分支机构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