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曹妃甸区九农场和美乡村李家房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九农场和美乡村李家房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第九农场辖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翻修沥青路面及路缘石,安装路缘石;维修景观灯,更换村庄标志牌,粉刷景观雕塑及维修背景墙;新建围墙、铁艺围栏,内部铺设石渣地面,李家房子民宿馆改造提升;新修路灯、景墙及小品,路面铺装,邱李新湖维修维护;村内粉刷文化墙,修补破损地面,廉政文化长廊粉刷,种植及增补绿化等;合同估算价:第1标段约137.84万元,第2标段约90.09万元,第3标段约114.3万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要求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第2标段、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1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2标段、第3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不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为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9:00至2024-05-15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该项目仅供商务VIP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