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理卷烟厂2024年动力车间锅炉系统及管道维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9 锅炉   管道   维修  

大理卷烟厂2024年动力车间锅炉系统及管道维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2024年动力车间锅炉系统及管道维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2024年动力车间锅炉系统及管道维修

2.2 项目编号:2463

2.3 招标范围:对大理卷烟厂动力车间锅炉系统及管道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工期:现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内(以招标人的进厂通知为准)。

2.7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9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10出资比例为:100%。

2.11项目概算:项目概算金额约45万元(含税)。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③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要的经济、技术组织能力(提供承诺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类别为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锅炉安装B级(锅炉安装改造2级)及以上资质。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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