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移动源尾气检测项目(2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2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9.22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公安部等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无锡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为积极推进在用柴油车、非道路机械移动源污染防治,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将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移动源尾气检测项目(2024)政府采购,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我市柴油车和非道路机械排放状况监管。
(2)采购内容:项目采购内容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非道路机械尾气检测。
机动车尾气检测包括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和柴油车入户抽测,对道路行驶柴油货车和用车大户企业柴油车尾气排放进行监督抽测,检测数量3000辆次(其中路检路查2300辆次、入户抽测700车次)。
非道路机械尾气检测:对施工工地、厂矿企业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非道路机械尾气排放进行监督抽测,抽测数量720台次。
(3)预算金额:89.22万元。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限顺延。
(5)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进行验收。
(6)最高限价:89.2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限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内容须包含本项目所需检测的所有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2 09:30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