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莆田市木兰溪三江口河道清淤疏浚项目(试验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8 三江   监理   河道清淤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项目规模:有效巩固和拓展木兰溪治理成果,提升入海口生态功能及防洪排涝能力,对木兰溪三江口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清淤长度约1.84km;

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书中的编制说明)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

4)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工期+施工前15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5)质量要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http://scjg.mwr.gov.cn/)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和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公布的信息为准),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4 年 5 月 8 日起下载招标文件。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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