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货商(或厂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请各有意向的投标方认真审阅以下内容,按比选文件(详见附件1)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准时参加。
1、采购项目清单
品目 |
货物(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使用单位 |
1 |
牙椅 |
台 |
1 |
7 |
7 |
附海分院 |
2 |
飞利浦EPIQ5超声仪维保 |
台 |
1 |
4.5 |
4.5 |
附海分院 |
2、比选时间报名
2024年5月15日下午13:30,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