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兴安盟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推车式餐梯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集中采购   养护院   推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兴安盟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养老园区A区

3.建设单位:兴安盟社会养护院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21250m2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达到规范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完整无损,卸货时发现有破损的,一律由供货方负责;供货方负责产品质量问题。

3、样品提供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图纸设计的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供货周期为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附件1。

2、厂家要求:一般纳税人。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等提供税率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支票或银行电汇

1. 2、支付时间:材料全部进场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到场的全部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遇法定假日、公司封账期自动顺延)。

3、发票约定: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都应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必须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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