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运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5-07 运输   铁道工程   加工中心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运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运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

1.2采购人: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加工中心运输服务采购,以满足加工中心的运输需求。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运输服务(货车运输)

2.2服务期限:2年或服务需求完成

2.3服务地点:河南省荥阳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实收资本不得为零,如在本财务年度实收资本存在变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不少于2份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不少于5辆自有车辆或长期协议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运输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 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4.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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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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