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东区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八湖镇新莲村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亮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沥青混凝土   沥青   混凝土  
1.招标条件
      河东区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八湖镇新莲村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亮化项目二次招标已经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以“临东水【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临沂市河东区打井基础服务站,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河东区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八湖镇新莲村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亮化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原有混凝土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5条,厚度5㎝,长度1024米,总面积4889㎡;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项目总投资为45万元。。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包括原有混凝土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5条,厚度5㎝,长度1024米,总面积4889㎡;安装太阳能路灯16盏等施工。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隶属关系,则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请登录)7.发布公告的媒介
(请登录)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4-05-07 08:30:00~2024-05-12 08:30: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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