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普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06 福利   餐饮   食堂餐饮服务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普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5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4年普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采购包预算金额: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其他服务

食材配送

1项

详见第二章

8238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其他服务

厨师

1名

详见第二章

6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其他服务

厨工

2名

详见第二章

72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计

     

9558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除外)。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普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普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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