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十师188团城市(镇)供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供热   监理   建设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8团城市(镇)供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改革委、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2】234号、【2024】9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8团5连

  3.工程规模:对现状一台4.2MW燃煤锅炉进行脱硝、除尘和脱硫环保设施改造,一台2.8MW燃煤锅炉更换为一台4.2MW电锅炉,并增设相关配套设施。改造连队供热管网2×410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10004002240174001001

第十师188团城市(镇)供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对本项目EPC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保修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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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财务要求:近 3 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工程师(1 名)、电力专业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监理员(1名)经过监理业务培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员为专职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及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配备。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满足招标工程要求。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0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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