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九标段(设备材料采购电监控系统、110kV主变压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材料   监控   监控系统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发[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扩北区

  3.工程规模:新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110千伏变电站1座,终期主变容量3x63兆伏安,本期建设2x63兆伏安;新建胡杨河经开区(北区)变电站-达东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同塔双回输电线路3.2千米,扩建达东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4个。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7004005240061001008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九标段(设备材料采购电监控系统、110kV主变压器保护、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一体化电源、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等)

监控系统、110kV主变压器保护、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一体化电源、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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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同等设备三项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1)—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其营业范围应包含此次所采设备材料。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7)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2日 1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08日 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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