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钦州市灵山县东胜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钦州市灵山县东胜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3 〕1020号〕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农〔2023〕109 号〕 号文下达了 钦州市灵山县东胜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投资计划 2,948.5700万元,项目法人为 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招标人为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灵山县陆屋镇。

建设规模:东胜水闸正常蓄水位维持24.3米,最大过闸流量为4200立方米/秒,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闸工程,工程等级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拦河闸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含拆除现状滚水坝改建为闸坝,拆除重建水轮泵站,右岸发电厂房进水口进行加固,预留通航建筑物位置等。

招标范围:

含拆除现状滚水坝改建为闸坝,拆除重建水轮泵站,右岸发电厂房进水口进行加固,预留通航建筑物位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招标内容:

东胜水闸正常蓄水位维持24.3米,最大过闸流量为4200立方米/秒,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闸工程,工程等级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拦河闸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含拆除现状滚水坝改建为闸坝,拆除重建水轮泵站,右岸发电厂房进水口进行加固,预留通航建筑物位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公司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 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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