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某单位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2024-JL10-W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畜禽水产类 (含冻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桂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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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副食品为畜禽水产类(含冻品);供应桂林9个不同片区食堂。 5.按下浮比例进行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控制价均大于等于10%,下浮比例不足10%的报价无效。 6.遴选1家投标供应商,本次副食品采购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不承诺采购数量,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人民币32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