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辅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救助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辅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3-11-03
撰写单位: (请登录) 撰写人: 李月

 

 

(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辅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辅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882-00911

项目名称:救助管理站购买救助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项目合同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上一年度不能很好完成服务内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考核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服务考核以服务需求为最低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支付本月全部服务费用;考核得分80-60分为合格,支付本月95%服务费用;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本月90%服务费用。

4、依据救助管理站工作职责,重点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需购买服务内容包括:

登记接待服务。需参与站内24小时值班值岗服务并按救助相关规定对进站救助人员询问并核实身份信息,做好安全检查、登记、沟通、协调、查找求助人员的身份及户籍信息、亲属联系方式等具体工作(如求助对象疑似精神疾病、危重病人等需立即送定点医院急救、诊疗、康复)。

日间照顾及护理。需协助站内为受助对象提供饮食、住宿、卫生、康复、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 (1)每天早晚督促、帮助受助人刷牙、洗脸、洗手、梳(洗)头、整理床铺;(2)引导、帮助受助人切实做好个人卫生(督促、帮助受助人经常洗澡,夏季要求每天1洗,春、秋、冬季每周一洗,为受助人清洗衣服、被裖,衣物要做到春秋季三天一洗,夏季一天一洗,冬季一周一洗,床单、枕巾每周清洗一次,被套每半月清洗一次);(3)每天为救助对象打水、备餐、分餐;(4)要熟知所负责受助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受助人突发疾病要立即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康复;(5)要负责救助区域内救助房间、洗浴间、卫生间等卫生清洁及消杀,每天早、晚两次清扫,每周增加一次彻底清扫,每半月要擦洗门窗玻璃一次,确保受助人生活环境干净整治、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6)每天每两小时对负责区域内的受助人进行巡视和查房,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护理及时。

救助专用车辆使用及护送返乡。需协助做好救助专用车的使用(持证上岗)及维护。对无能力自行返乡人员要协助护送(大石桥市救助管理站是市属中转站,含跨省护送业务。),护送过程中重点需要为救助对象提供随车照料、返乡联络等服务。

救助档案收集及整理。救助服务过程中,要配合站内管理档案同志做好救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完善、存档工作。(1)及时将受助人员的入站登记表等档案资料(每周整理档案一次,每月月底完善档案做好归档工作),按时间和编号顺序整理、装订、保存,不得损坏和遗失,发现材料短缺,及时报告。(2)协助做好档案室保密、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安保工作。负责站内全天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站内正常秩序。做好来访人员、车辆接待登记;做好站内巡检(含用水、用电、供暖等安全隐患排查),要求24小时在岗,每两小时巡检一次;做好救助站室外保洁工作;协助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应急等演练工作;协助配合公安、消防做好站内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完成站内其他日常工作及处置突发情况。上述安保工作每天要向站内负责同志及时汇报情况。

日常值班值岗及街面巡视工作。根据救助工作需要,全年24小时参与做好值班值岗工作(包含救助对象接待、安全检查、询问、排查登记、护理等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城区范围内重点区域场所的巡逻工作(包含老旧区、废弃烂尾楼、广场、桥梁、涵洞、车站等重点区域)。

救助政策宣传。需要参与在全市城区及17个镇街253个行政村,进行宣传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政策工作(包含发放宣传单、宣传图册、求助热线、新闻媒体、各大网站等宣传形式)。重点做好“救助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及冬季救助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如在城乡范围内出动宣传车、在广场立拱门、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图册等宣传形式

救助对象寻亲及安置工作。需配合站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通过全国各寻亲网站、公安机关、救助机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渠道查找核实救助对象的身份信息及亲属信息。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救助对象予以落户安置并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包含救助对象死亡的遗体处理及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要求

(1)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应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明(首次入职前应提供服务人员体检证明);应有责任心、爱心;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至60周岁),与工作性质相适应;应具有一定业务知识和经验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服务人员应为本市居民;有工作经验或原机构内工作人员优先录用。

(2)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度、标准、规范和考核办法,服从机构和供应商的双重管理。

(3)供应商应对服务人员严格管理、统筹使用、统一着装,最大限度满足机构正常运转和突发情况的需要,接受机构及民政局的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接受按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各岗位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要求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定期体检(每年不低于1次)、按时办理相关证件。

(5)供应商应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负责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

(6)供应商应经常保持与机构的沟通和联系,随时按机构要求调整人员和工作安排,遇突发情况要做到30分钟响应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上一年度不能很好完成服务内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最终考核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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