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海子塘支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7 泵站   泵站工程施工   站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子塘支泵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

2.2 建设规模: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主要更新改造红寺堡扬水支线新圈、新庄集、海子塘三个系统的泵站、渠道及有关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33.24万亩。其中更新改造新庄集一、三泵站(原四泵站),重建新庄集二泵站(原新庄集二、三泵站合并),新圈支泵站(原新圈一、二泵站合并),海子塘支泵站(原海子塘一、二泵站合并);对支干渠和支渠破损段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和信息自动化系统。

2.3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为海子塘支泵站工程施工(含生活区改造工程、泵站道路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9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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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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