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造价1010517.00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