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化工路西侧高压线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环境   整治提升工程   环境整治  

一、招标编号:皖E0-14-2024-0190

二、项目名称:化工路西侧高压线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高新区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该整治范围是规划中的高压线廊防护绿地及留白用地。用地实施简易的绿化提升并建设围墙进行围护管理,绿化面积约56公顷,围墙长度约1.5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马慈经发(2024)45号),项目统一代码:2403-340561-04-05-717814。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35110000.00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32879634.90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8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城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园林绿化类(城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林业)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园林绿化类(城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林业)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城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林业)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园林绿化类(城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林业)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另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园林绿化类(城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林业)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任意一方须承揽过一个单份合同金额2300万元以上(含2300万元)的景观绿化类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业绩。

景观绿化类专业承包工程指建设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和园林道路施工内容。

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业绩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未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

(4)若上述材料内容未体现上述指标的,则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7时30分,(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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