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麻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麻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  麻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醴发改202371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麻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醴陵市麻石水闸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1)拆除原泄洪冲砂闸启闭机房并重建;(2)拆除原溢流堰并重建体、闸墩、排架及启闭机房;(3)对闸坝基岩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两闸肩上部高压旋喷灌浆防渗、下部做帷幕灌浆;(4)在闸坝下游新建消力池;(5)对水闸上下游进行防护;(6)改造灌溉进水渠首段,整修硬化水闸进场道路;(7)其他:增设水雨情监测设施及水闸安全监测设施、水闸附属工程建设、补充完善相关管理设施等。管理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项目总投资为5005.85万元;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为 1 个标段。

 

 

2.4.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按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SL223-2008 )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 验与评定规范》( SL176-2007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

 

 

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5 年内(指2019 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869万元及以上的水闸除险加固或新建(改扩建)水闸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 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从单项合同额、堤渠长度、堤渠等级、堤防级别、水库等级、坝高、排灌装机容量、泵站总装机容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水工隧洞洞径、水闸过闸流量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 2 项。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信誉:

 

 

3.9.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 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 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 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第五

 

 

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0□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1); ?综合评估法(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4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 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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