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排风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6 食品   食品药品检验   食品药品  
项目名称: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排风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受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排风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QS-20

2.项目名称: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排风设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4.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5.采购需求:

标段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

排风设备

1批

风管式室内机、万向抽气罩、塑料圆形风管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

7.付款方式: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8.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一般资格:

2.1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投标单位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磋商文件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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