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5 保安   国家税务总局   保安外包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②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⑥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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