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供水   监理   施工及监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财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9934400.00元

最高限价:10443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

1

1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3191800.00

17157100.00

2

2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53769500.00

39570500.00

3

3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37151600.00

27571600.00

4

4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24177900.00

18493200.00

5

5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五标段)

289300.00

289300.00

6

6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六标段)

603000.00

603000.00

7

7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七标段)

442300.00

442300.00

8

8

幸福渠灌区灌溉供水及节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第八标段)

309000.00

309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5.2建设地点:汝州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标: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

5.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第一至四标段:240日历天

第五至八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老幸福渠干渠改造,13条支渠改造施工

第二标段:新建干管工程及相应电气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新建一级支管工程及相应电气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新建二级支管工程及相应电气工程、管理房土建施工

第五标段:老幸福渠干渠改造,13条支渠改造监理

第六标段:新建干管工程及相应电气工程监理

第七标段:新建一级支管工程及相应电气工程监理

第八标段:新建二级支管工程及相应电气工程、管理房土建监理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至四标段:240日历天

第五至八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申请;

3.5施工标

3.5.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cjg.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参建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投标人2023年06月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的原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6 投标人拟任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投标人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

3.6监理标

3.6.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6.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6.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2023年06月以来任意3个月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4 月 26  日至2024年 5 月 15 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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