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竞磋]惠州市中医医院东江新城院区一体化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5 租赁   医院污水处理   医院污水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东江新城院区一体化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租赁服务

一体化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租赁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部署安装和调试并开始提供租赁服务,自验收合格后预计提供8个月服务,具体以实际租用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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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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