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墓地石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殡仪馆   斗门   墓地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墓地石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5,0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墓地石碑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5,03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人造石碑石及其制品 墓地石碑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85,03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墓地石碑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墓地石碑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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