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康高新区应急处置综合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5 综合提升建设   应急处置   提升建设  
项目名称:高新区应急处置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应急处置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机械设备

高新区应急处置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4660000.00

46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应急处置综合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应急处置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近1个月内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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