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工程学院图书馆、实验楼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25 维修   长春工程   图书馆  
1.2项目名称:图书馆、实验楼等维修改造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98万元

1.5最高限价:398万元

1.6采购需求:

1.6.1建设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1.6.2建设地点:长春工程学院

1.6.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8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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