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实业公司冶金渣分公司超低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钢实业公司冶金渣分公司超低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人为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能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本钢实业公司冶金渣分公司超低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提供:投标方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至少有2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业绩的证明。(可提供网页截图)。 2.提供:拟委派的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2019年1月1日之后获批的环评业绩。(至少提供1项,环评报告盖章页及环评批复)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合规注册的截图。
②提供投标方关于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③投标方承诺:能够并愿意垫付环评所需外委监测等费用,不因甲方支付环评费用延迟而影响环评报告完成时间。
④提供: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或者其他能证明是投标方全职人员的材料。
⑤提供:投标方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至少拥有2名具备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编制人员的证明。(可提供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00时15分至2024年05月06日00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00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