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ATM自助设备巡视(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编号:ZXYZB-2024-050;
2.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
2.4服务期限:2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安厅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上具有相应的安保能力。投标人须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 2024年4月30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