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音乐学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T-CCOM2404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中选供应商数量 |
简要技术或服务需求 |
01 |
全品类 |
3 |
具备米、面、油、肉、调料类、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具,日用百货等配送服务能力,有稳定的货源渠道。 |
02 |
果蔬类 |
3 |
包括但不限于:白菜、土豆、红薯叶、圆白菜、鸡毛菜、山药、蟹味菇、白玉菇、黄瓜、莴笋,芥蓝、菊花菜、苦菊、雪里红、空心菜、黑豆苗、水耳、茼蒿、香椿、水果西红柿、黄瓜; |
03 |
鸡蛋 |
1 |
筐装鸡蛋(净重)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说明:
A.本次遴选按采购人日常采购需求共设三个分包,每一包根据综合评审后得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每包设定的中选供应商数量优先选择排名靠前参选单位。
B.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从中选供应商中选择供货服务单位,以全部或部分品种的价格优惠、服务保障能力、服务承诺等因素和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中选供应商在不能正常履约、供应或放弃中选资格后,采购人可从对应类别中按评审成绩,考察递补供应商。
C.采购人不对中选供应商的采购量进行承诺,遴选文件中所列采购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供应商的报价视作充分考虑本条款之后的综合报价,采购人不再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遴选文件中所列预估采购数量存在偏差而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必备的配送服务能力。
5.遴选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6.在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范围之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以营业执照为准。
7.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遴选。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遴选。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次遴选活动,附查询截图。
11.参选供应商须按包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遴选。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